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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5-04-05 15:39:56
其他杨、墨、尹文之言,苏、张、孙、吴之术,辨其源委,挹其旨趣,九流之所分部,《七录》之所叙论,皆于物曲人官,得其一致,而不自知为六典之遗也。
说到经学与子学,确实自从汉武帝罢黜百家,表章六经之后,经学在两千多年历史的长河中一统天下,处于独尊地位,而子学则处于附属的地位,到了明清以后经学越来越出现了僵化和停滞,所以冯友兰在《三松堂自序》指出:‘经学和‘子学,两面对比,‘经学的特点是僵化、停滞,‘子学的特点是标新立异,生动活泼。国学的实质在学,没有明确的思想倾向,论者包括国粹派及其以外的许多学者。
经史子集是中国人对自己的经验历史与智慧财富的开发。[24]李学勤:《国学的主流是儒学,儒学的核心是经学》,《中华读书报》2010年8月4日。农家者流,盖出于农稷之官。后来冯友兰也强调中国哲学史必须与经学分离而独立,以西方哲学为蓝本来建立中国哲学史的学术范式。新经学则以国学(在这里,国学特指中国固有的思想文化学术)为研究对象,超越传统经学以儒家文化为主的研究范式,根据古为今用的指导思想全面总结、吸收春秋战国以来中国各家思想学术的精华,推陈出新,是国学之经学。
狭义的国学,则主要指意识形态层面的传统思想文化,它是国学的核心内涵,是国学本质属性的集中体现,也是我们今天所要认识并抽象继承、积极弘扬的重点之所在。政典备,可见一王之法。当今之世,巧谋并行,诈术递用,攻战不休,亡国辱主愈众,所事者末也。
邵雍还说:善化天下者,止于尽道而已。(《荀子·王制》)故也非常重视法的作用:法者,治之端也。在中国传统政治思想当中,治道是一个复杂而自成体系的概念,既包括‘治之道,又包括‘治之具。荀子沿着这条路线继续发展,使礼治与法治的结合更加紧密,使这种政治模式理论臻于完善。
庆赏刑罚,欲必以信(《荀子·议兵》)荀子把公平看作在司法的重要原则:故公平者,听之衡也。在以一知万的基础上,以一行万,实现社会伦理秩序统合如一,最后以一持万,推礼义之统,分是非之分,总天下之要,治海内之众,若使一人。
例如中国社科院发布的《2005年社会蓝皮书》就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:扩大社会中间层,减少低收入和贫困群体,理顺收入分配秩序,严厉打击腐败和非法致富,加大政府转移支付力度,把扩大就业作为发展的重要目标,努力改善社会关系和劳动关系,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各种社会矛盾,建立一个更加幸福、公正、和谐、节约和充满活力的全面小康社会。《小雅》之所以为《小雅》者,取是而文之也。[39]张京华:《儒家思想的转变:荀子和韩非》,孔子2000网站。关于霸字,据近人罗根泽考证,王始于周,霸始于春秋,《诗》《书》《易》《仪礼》《春秋》并霸字而无之,至《论语·宪问》始曰:管仲相桓公,霸诸侯,一匡天下。
急得其人,则身佚而国治,功大而名美,上可以王,下可以霸。(《孟子·尽心上》)意思是说,只要尽量地扩充人生来就具有的善心,就能认识人的仁义礼智道德本性,而一旦认识了人自己的本性,就是认识了天的本性,所以,人即天,天即人,天人于是可以合而为一。(《荀子·天论》)天不能任意降人以吉凶祸福,天道不能干预人事,人类社会的治乱只能从社会自身去寻找。至于王霸以政治分别,已到了战国初。
荀子的礼法并用是有区别和侧重的,礼法实质上分属两个不同的政治层面。中国在以前于治道,已进至最高的自觉境界,而政道则始终无办法。
不仅如此,诸子还热衷于政治实践,他们都热切地企盼其思想观点和政治主张付诸实施,其人生理想、学术归旨,目标都指向了政治实践。周之东迁,文武之功德于是乎尽矣。
慢者,轻慢也,故必须纠之以猛。特别是,用武力征服,还是用道德感化,在庶民那里,还会产生两种根本不同的态度。在孔子那里,天道是一个重要方面,但主导的还是人道思想。肖公权说:荀子之政治思想以法为末,以人为本。荀子在论及霸道时说它非本政教也,非致隆高也,非綦文理也,非服人心也,而是靠乡方略,审劳佚,谨蓄积,修战备,齿刍然上下相信,而天下莫之敢当。治之道则是对此方法、工具、器物、制度的取舍评判的标准它所关切的是人类的文化价值理想,所以是哲学的,作为治的形式因,大体相当于治之理,可谓狭义的治道。
[22]胡适:《中国哲学史大纲》(卷上),姜义华主编:《胡适学术文集·中国哲学史》(上)第96页,中华书局,1991年。违礼即违法,违法亦违礼。
诛赏而不类,则下疑俗险而百姓不一。[11]徐复观:《中国思想史论集续编·荀子政治思想的解析》第290页,上海书店出版社2004年。
法是靠人来制定的,人的善恶决定了法的优劣。在就使他的道具有了更为广泛、深刻的意蕴。
然后对秦国的政治情况表达了赞美,说秦国的百姓纯朴,其声乐不流污,其服不佻,对官吏敬畏和顺从,是古之民也。欲审周道,则审其人,所贵君子。故学至乎《礼》而止矣。凡人之盗也,必以有为,不以备不足,(足)则以重有余也。
道经或是书名,或是大道之常经的意思。四都到位并且不相互冲突,治道就完备了。
[⑨]郭沫若:《十批判书·荀子批判》第218页,东方出版社,1996年。故只讲王天下,不讲霸诸侯。
《荀子·儒效》:法先王,统礼义,一制度,以浅持博,以古持今,以一持万。荀子虽然认为对犯罪者进行惩罚是必要的,但他也继承了儒家明德慎罚 的传统思想,坚持主张实行罪与刑相等的原则,特别反对滥施酷刑的惩办主义。
在同篇中又说:亲亲、故故、庸庸、劳劳,仁之杀也。因此,遂有人说,中国在以往只有治道而无政道,亦如只有吏治,而无政治。第三,理论上,人治是通过圣人和君子实现的,而在实际上,作为法的化身的不是圣人,而是专制君主,朕即法律,具体操纵法律的也往往是一些权臣法吏,甚至酷吏。(三)德主刑辅——荀子的德刑兼用 无论从过去的文献还是考古发现的西周青铜器铭文中,都有很多关于德的记载,说明周人非常重视德,大力宣扬德思想,也说明周人在一定程度上实行的是德治并与礼治相配合。
[28]阎步克:《士大夫政治演生史稿》第197-198页,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。现代学者多云《大禹谟》为伪作,即是如此,这一观念也应是三代就有的,绝非后人造作。
[20]徐进:《礼治的精义及其影响》,《文史哲》,1997年第1期。以道德功力为教者,乃谓之帝矣。
伤吾民甚,则吾民之恶我必甚矣。(《孟子·尽心上》)天下有道,以道殉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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